港府批准劉長樂余統浩繼續控制亞視 |
2009-01-20 (16:58) |
政府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廣播條例》批准兩名不符合持牌資格人士(劉長樂和余統浩)繼續對亞洲電視有限公司(亞視)行使控制。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亦批准亞視對其全資附屬機構(廣州港亞廣告有限公司)行使控制。該公司為亞視將於內地開設的廣告宣傳代理商。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批准亞視的申請會為香港廣播業的發展帶來一些效益,同時亦不會對香港電視市場的競爭和節目選擇構成不良影響,或導致編輯觀點單一化的情況。 發言人續稱,當局認為亞視審慎拓展香港以外地區的業務,將有助賺取更多廣告收入,鞏固其財政狀況;而劉長樂和余統浩留任亞視亦會對公司作出貢獻,本地廣播業會因而受惠。 劉長樂和余統浩由於與鳳凰衛視有限公司(鳳凰衛視)相聯,所以他們屬於不符合持牌資格人士。該公司持有非本地電視節目服務牌照,也是鳳凰衛視控股有限公司(鳳凰控股)的全資附屬機構。 劉長樂是鳳凰控股的董事。他自二零零六年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給予在申請日期後生效的批准,以不符合持牌資格人士身分,擔任亞視間接表決控權人,對亞視行使控制。不過,鳳凰控股轄下七家公司將於二零零九年初開始在內地經營廣告宣傳代理業務,屆時劉長樂會因為新的相聯者身分,即廣告宣傳代理商的控權公司的董事,成為不符合持牌資格人士。 余統浩為亞視的非執行董事,並將出任鳳凰衛視的高級副總裁。他因此將成為非本地電視節目服務持牌人(即鳳凰衛視)的主要人員,而該持牌人也是廣告宣傳代理商的控權公司(即鳳凰控股)的相聯法團,所以他會成為不符合持牌資格人士。 發言人表示,在評估批准亞視的申請可能帶來的公眾利益和影響時,當局察悉亞視和有關的廣告宣傳代理商在不同的市場經營,各有不同對象。此外,劉長樂和余統浩並沒有參與亞視的日常業務運作,包括節目編採。 發言人表示,他們與內地廣告宣傳代理商相聯,不大可能對香港電視市場的節目選擇構成不良影響,或導致編輯觀點單一化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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