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淑珍嫂嫂陳俊英提認罪協商 |
2009-02-05 (12:56) |
台北地方法院繼續審理前總統陳水扁的家族弊案,5日早上9點半,傳召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與吳淑珍的嫂嫂陳俊英。庭訊進行不到半小時,陳俊英就認罪。郭銓慶已在1月19日首開準備程式庭時當庭認罪,包括洗錢和行賄,起訴前已被檢察官轉為污點證人。郭銓慶與陳俊英均提認罪協商。 陳俊英律師葉大慧認為,陳俊英在犯後態度良好且有悔意,在洗錢過程中,只是帳戶擁有者,根本沒有貪污,因此也希望請求協商判決。 不過最高檢特偵組檢察官林(吉吉吉)慧認為,郭銓慶與陳俊英兩人在洗錢案的犯案情節並不相同。 在郭銓慶部分,林(吉吉吉)慧認為,將待特偵組與台北地檢署進行會商後,經首長同意,再與郭銓慶進行認罪協商相關程序。至於陳俊英部分,林(吉吉吉)慧指出,特偵組還在針對陳俊英部分犯行進行偵辦,相關犯行是不是與已起訴的犯罪事實屬於裁判上同一罪,還是屬於另罪,都必須等到偵結後才能夠一併處理,因此建請法官暫候核辦,等到偵查中部分犯行偵結後一併處理。 陳俊英上午出庭,天還沒亮就出門搭乘高鐵到台北。對於自己的行為,她除了再次表達抱歉,也表示心情相當沉重。對於陳致中的認罪協商,以及陳幸妤在美國的事,陳俊英表示沒有意見。 陳俊英在涉嫌協助扁家洗錢部分,包括了提供自己和親友帳戶,供扁家使用,另外還有7.4億國泰世華保險室,開戶名稱就是陳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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