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除白人攝影師代以非裔 紐州府涉歧視允賠30萬 |
2009-05-03 (05:11) |
(紐約 )(本報訊)紐約州政府最近在一項聯邦種族歧視訴訟中與被告秘密達成一項協議,賠償被告30萬元。 據《紐約郵報》報道,訴訟指控派特森2003年擔任州參院少數黨領袖時,解僱了一位白人攝影師,以一位非裔攝影師取代了他的職位。 州議會消息人士說,訴訟曾定於4日在雪城聯邦法院開審,紐約州第一個非裔州長派特森將是關鍵目擊證人。但案件於本周初提前和解,結束了這次民權訴訟。 這次訴訟最早於2005年提出,原告是56歲的約瑟夫•馬奧里羅(Joseph Maioriello)。馬奧里羅是紐約州舍納克塔迪人,受僱州參院26年。他最初提出的賠償要求是150萬元。 馬奧里羅於兩年前被解僱,他是州參院攝影師,年薪3萬4000元。他的職位被一名非裔僱員艾爾維斯•諾塞特(ElWise Noisette)取代。當時派特森剛取代布碌崙州民主黨參議員馬丁•康諾(Martin Cinnor),擔任州參院少數黨領袖。 康諾原定出庭做證,證明馬奧里羅是一名好攝影師。 了解訴訟的消息人士說,雖然派特森和州政府都不承認馬奧里羅是種族主義受害者,但協議卻說,「州政府不能完全確定,是否應該開始審判」。 消息人士說:「如果沒有做錯什麼事,為何州政府要支付這筆賠償金?」 馬奧里羅的律師麥克塔古說,她的當事人對達成協議和賠償金數量都感到滿意。 一位知情律師說,如果案件進入審判程序,派特森就得去聯邦法院作馬奧里羅的主要見證人。 協議曾經受到皇后區州參院多數黨領袖馬爾科姆•史密斯(Malcolm Smith)的反對。史密斯是非裔,也是派特森州長職位的繼任人。 史密斯在參院有否決該協議的權力,但他最後還是同意賠償協議,以面派特森到聯邦法院去宣誓作證。史密斯的發言人說,他曾讓協議推遲簽署,因為他不知道法院會不會接受這個協議。 馬奧里羅在訴訟中宣稱,派特森當時的幕僚長約翰•麥克帕登(John McPadden)告訴他,他被解僱,是因為有許多少數族裔州參議員要求「僱用一位少數族裔攝影師,即一位非裔攝影師」來取代他的職位。 馬奧里羅還被告知:「你應該記住,派特森參議員是什麼人?派特森參議員是非裔。」 但派特森和麥克帕登兩人,都否認自己有種族主義偏見言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