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病童律師上訴 指聯邦撥款削之無理 |
2009-06-30 (05:26) |
(三藩市 )(本報西雅圖訊) 州府原定於本周三起實施該項措施。原告在訴訟中指稱,預算問題不是削減病童獲取護理服務的合法理由。 原告稱,這三名病童年齡介於14歲至20歲,接受聯邦醫療補助Medicaid,可獲護理人員上門提供服務,這些護理員的薪資由聯邦政府撥款,州政府營運。 原告稱,為這些病童提供照料的居家護理員在兩周前接到通知,被告知由於州府削減經費,他們每月為病童服務的時間將會縮短。 州社會衛生服務局表示,受到居家護理服務削減影響的約有3,100名殘障兒童,該削減措施可在未來兩年為州府節省300萬元。 該宗上周三向聯邦法庭提出的訴訟稱,原告患有嚴重疾病,如果不是在家中接受照料的話,完全符合資格入住州政府護理機構,父母和監護人讓病童留在家中,已經為政府節省了開支,但他們依賴於聯邦醫療補助提供的護理員上門服務,協助照料病童。 訟書稱,病童父母和監護人收到州府通知,指每個病童每月獲得的居家護理服務時間會減少兩至七個小時。目前每個病童每月獲72個至141個小時的居家護理服務。 原告代表律師Amy Crewdson說:州府「削減措施不僅對患有嚴重疾病的孩子們帶來影響,也會傷害竭盡全力在家中照顧病童的家庭。」原告指稱,州府的通知信中明確說明,縮短居家護理時間是源於預算問題,但根據聯邦法規,只有當接受聯邦醫療補助者的需求出現改變,以及削減措施經判定為合理的情況下,州府才可以削減他們所獲的服務。 Crewsdon說:「州府對每名病童的情況進行評估,確定他們可獲多少居家護理服務,現在每個病童的護理時間都被縮短,但不是因為州府評估過這些病童的需求有了改變,而是因為州府的預算困境。」當局官員Kathy Leitch承認,削減措施很不幸,但表示這是預算不足下被迫採取的措施,如果原告勝訴,州府唯有削減其他服務項目來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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