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違例經營會社判罰二千
2010-12-22 (17:08)
一名男子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觸犯《會社(房產安全)條例》,被判罰款二千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今年六月巡查旺角豉油街一間領有合格證明書以經營的會址。調查期間,牌照處人員喬裝顧客在會所內惠顧飲品,但會所職員並無核實牌照處人員的會員身份,或邀請其成為會員。上述情況違反了合格證明書的第十九項條件。

        身為合格證明書持有人的男子,被控違反《會社(房產安全)條例》第21(2)條。
 
相關新聞
打鼓嶺降至近零度出現結霜 2010-12-18 (07:39)
12間臨時避寒中心傍晚開放 2010-12-17 (17:45)
入冬最凍5.8度 2010-12-17 (12:35)
市區5.8度 2010-12-17 (07:52)
13間臨時避寒中心傍晚開放 2010-12-16 (17:28)
近750人次按平安鐘求助 2010-12-16 (13:09)
民政署開放11臨時避寒中心 2010-12-15 (17:56)
女子違例管理旅館罰款三千 2010-12-14 (17:34)
男子違例經營會社罰款四千 2010-12-14 (17:16)
三千政府場地將成無障礙環境 2010-12-13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