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凍死後巷案 最後報告發表
2011-06-24 (05:46)
(溫哥華 )(本報記者)卑詩省律政廳長彭百里(Barry Penner)周三就原住民男子保羅(Frank Joseph Paul)之死,發表最後報告。

        1998年12月5日晚上,47歲爛醉如泥的無家可歸者保羅,因為拒絕進入市府的醒酒間(drunk tank),遭溫哥華市警棄置於一條後巷,翌日他被發現凍死。在1999年至2004年間,數個檢控官就保羅此事至少展開過5次研究,結果都是不檢控涉及事件的兩個警員,這引起原住民不滿的聲音,而有關保羅的死因研訊,也一度因為刑事司法部門拒絕解釋為何不起訴涉案警員而擱置。

        不作檢控 沒有不公

        專員戴維斯(William Davies)在周三發表的最後報告中指出,檢控官在仔細研究過能否把該兩個警員定罪的可能性,才決定不作檢控。檢控官此決定沒有不公,也不涉歧視。

        不過,退休法官戴維斯在報告中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卑詩刑事司法署需要修改政策,在發表的公開聲明中必須清楚寫上本考慮起訴的罪名、證據不足以作出檢控的原因及延遲完成起訴評估的理由。檢控署在保羅死後6年發表新聞稿,宣布不會檢控涉案的兩個警員,並指出法醫官的報告總結道,保羅之死屬意外。

        戴維斯也建議刑事司法署制訂有關通知受害人家屬的詳細政策,此點在保羅一事上也沒有做到。

        保羅的親戚表示,差不多11年後,保羅依然得不到公義。該兩個警員分別被停職一天及兩天。

        律政廳長彭百里已要求副律政廳長研究報告內的建議,並在45天內向他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