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移動原副總經理受賄案開審
2011-07-12 (16:45)
新華社報道,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2日一審中移動原副總經理張春江受賄案。數十名群眾、記者和張春江的家屬,旁聽庭審。

        檢察院指控,1994年至2009年,被告人張春江在擔任遼寧省郵電管理局副局長、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總經理、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副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業務、追要欠款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北京依鏑電訊技術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宋世存、北京陽光加信廣告公司董事長楊蕊寧及其丈夫張銳給予的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46萬餘元。

        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應以受賄罪追究張春江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