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工處在過去3年共接獲兩宗懷疑不恰當地使用求職人士個人資料的投訴,全部於今年上半年收到。經調查後,兩宗投訴均不成立。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就兩宗投訴,勞工處已即時與投訴人聯絡,索取進一步有關資料以作跟進,並就僱主或職業介紹所在使用該處的招聘服務時須注意及遵守的事項作詳細解釋,讓投訴人更明白自身權益。經調查後,因沒有充分證據證明相關職業介紹所曾把投訴人提供的個人資料用作非招聘用途,故此兩宗投訴均不成立。
他又指出,就其中一宗個案,勞工處已再次告誡有關職業介紹所必須遵守使用該處招聘服務的規定,不能把求職人士提供的個人資料用作非招聘用途。至於另一個案,因投訴人未能提供有關職業介紹所的名稱及其他資料,勞工處未能作出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