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特首」案2被告表證成立 |
2011-07-19 (11:08) |
  行政長官懷疑被人撞傷的案件,2名社民連成員擾亂公眾秩序的控罪,表面證供成立。 2名社民連成員黃俊杰和黃浩銘早上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裁判官認為控方昨日傳召的警長,有關案發當日查問首被告的證供,因為未有事先警戒,決定不會採納,不過依然裁定2名被告的控罪表證成立。 2名被告選擇不自辯,亦不會傳召證人作供。裁判官在聽取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後,會作出裁決。 案情指,被名黃俊杰(25歲)及黃浩銘(22歲),分別報稱廚師及學生,同屬社民連成員,今年3月1日,在特首曾蔭權出席辛亥革命展覽之際,走近特首,涉嫌衝撞,曾蔭權聲稱心口被撞,晚上急赴瑪麗醫院驗傷。2名示威者最終被控擾亂公眾秩序。 社民連批評,警方初時以襲擊罪拘捕兩人,及後改為罪行較輕的擾亂公眾秩序罪,質疑警方甫開始已證據不足,檢控只是陷害示威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