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海能源(00342)

表示,預期截至2011 年6 月30 日止6個月之公司股東應佔綜合除稅後溢利較2010 年同期將有重大增長。
該增長之主要原因如下:
(a)集團成功完成2009 年定下有關擴展基建設施及開拓新市場各主要目標,由此帶動集團於2011 年上半年開始的新一輪業務量增長,集團利潤亦因此上升;
(b)為減省集團於海外採購液化氣之整體交易成本,集團在採購過程中把相關的支付安排和財務安排進行結構性配對:於銀行存入對沖性之人民幣存款,同時簽訂遠期換匯合約對沖付款貨幣可能出現之匯兌變動。此等結構性配對安排於2011 年上半年為本集團帶來頗為可觀的財務貢獻,因而增加集團之液化氣銷售毛利。
(c)根據集團、廣州森能燃氣及珠海市旺通船務於2010 年10 月21日簽訂之框架協議,公司同意通過兩個階段分別進行的收購,購入聯新能源全部註冊股本,其於廣州市擁有及經營17 個車用燃氣加氣站。該項交易中的第一階段為集團購入聯新能源的5%,並向賣方發放本金為580,000,000 元人民幣的計息貸款作為按照框架協議,由彼方安排聯新能源進行財務重組,作為集團進行第二階段收購之用。該第一階段已於2010 年12 月完成。如公司於2010 年12 月2 日通函所披露,雖然第一階段收購所得的聯新能源5%股權未能容許聯新能源的利潤綜合到集團的財務報表之內,本集團由2011 年1 月1 日後所收到有關貸款的利息收入已入帳為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