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系大學生偷拍裙底判罰款
2011-08-03 (18:53)
一名23歲本港建築系大學男生,涉於4個月前在黃大仙中心以手機偷拍女士裙底,被告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跌序的行為控罪,被判罰款5000元。被告透過律師求情表示自己於一間則師樓實習,今年亦是他學位課程的最後一年,因預備畢業論文備受壓力而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