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濛醉打領隊逐出國家隊
2011-08-05 (08:17)
兩屆冬季奧運會金牌得主王濛涉嫌酒醉毆打領隊事件,中國國家體育總局冬季奧運管理中心最終作出極刑懲處,把王濛逐出國家隊,並無限期禁止在國內外比賽。判決公布後,奧運冠軍周洋也自動退出國家隊。

        國家短道速滑隊7月24日晚在青島市集訓期間,部分隊員違反隊規外出飲酒,沒按時歸隊,王濛及隊友劉顯偉更追打領隊王春露及助理教練,損壞酒店物品,並令自己雙手受傷,凌晨從醫院返回駐地後又擅自嚴重干擾其他隊員的正常休息。

        冬運中心認為,今次事件性質極為惡劣,「嚴重違反隊規,觸犯了道德底線,背離了體育精神,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嚴重損害了本應起示範作用的奧運冠軍形象,損害了短道隊的形象,損害了中國運動員的形象,辜負了廣大體育愛好者及社會各界對短道隊的殷切期望和厚愛」。

        冬運中心決定,撤銷王濛國家隊隊長職務;取消王濛、劉顯偉國家隊隊員資格,調整回地方隊;取消王濛、劉顯偉參加國際、國內比賽資格;王濛、劉顯偉對損壞的公共物品做出賠償;王濛、劉顯偉做出深刻檢查和道歉;梁文豪、韓佳良、劉秋宏和周洋在隊內做出深刻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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