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政府總部本月起陸續啟用,昨日包括本報在內的三名記者,在新政府總部高座取得訪客證,進入高座,繼而行到低座特首辦內,其間遭警方截停問話,更帶返中區警署調查。警方一度以「企圖爆竊」罪名拘捕,經調查後,最終以警告了事,並在深夜獲釋,整個過程歷時7小時。
其中兩名記者分別來自星島日報和明報,兩報發表聲明,對警方指控記者,表示遺憾。
星島日報表示,記者進入新政府總部只為採訪,並無進行非法行為的意圖,對警方拘捕記者的手法表示遺憾。明報表示,警方以莫須有罪名指控記者,表示強烈遺憾。
警方其後回應事件時表示,警方於11日下午約6時20分,於金鐘添華道一號低座三樓,發現一男兩女形跡可疑,當被警員要求解釋其身分及出現於上址的原因時,3人曾先後稱其為公職人員、訪客及迷路,其中兩人曾出示兩張懷疑無效的訪客證件,由於3人未能就出現於該處作出可信的解釋,警方以涉嫌爆竊拘捕3人,帶返中區警署作進一步調查。
警方經調查及翻看現場錄影帶,並與當值保安人員錄取口供後,相信3人沒有干犯爆竊罪的意圖。經警告後,3人已獲無條件釋放。
警方強調,基於現場情況及涉案人士當時未能作出可信的解釋,在合理懷疑下,作出有關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