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駐斐濟代表偽造文書判6月
2011-08-12 (12:51)
台灣前駐斐濟代表秦日新疑似在北美司長任內期間,指示屬下將私人宴客的費用報領外交業務管理費,涉嫌偽造文書罪。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一審認定,秦日新犯下偽造文書罪。
將秦日新原本一、二審的無罪,改判為1年,減刑後為6個月。
至於秦日新斐濟代表任內涉嫌的貪瀆案,目前正由廉政署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