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銀行一名前高層收受利益及洗黑錢,涉及250多萬元,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周二,以聽取辯方求情後判刑。
案情指出,曾任中國工商銀行房地產及融資部主管的陳翊耀,07至09年期間,先後收取內地富商,亦為案中另一被告曾偉送出的五支紅酒、名錶,及250萬元現金,以協助他申請總值逾27億元的貸款及延期還款申請。曾偉現正潛逃。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沈小民表示,認同控方在毫無疑點的情況下證明被告觸犯所有罪行。他認為事實上被告仍在「工銀亞洲」工作時,被告與曾偉已達成協議或共識被告會就貸款申請事宜獲取延後報酬。
法官考慮過所有證供後,判被告四項收益利益及五項洗黑錢罪成,押後到下周二以待被告求情及判刑。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