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珠澳大橋環境評估的上訴官司,今日在高等法院展開聆訊。提出上訴的政府一方指出,有關的環評報告,已經交代興建港珠澳大橋前的空氣質素狀況和預測通車後的情況。
當初入稟挑戰報告的東涌市民,今早並未有出庭,由律師代表。高等法院早前裁定,環保署接納港珠澳大橋香港段的環評報告不符合環評條例。代表環保署上訴的大律師余若海陳詞時表示,原審判決要求,比較進行與不進行工程對未來環境影響的分別,是十分難做到,因為涉及很多不同估算。
上訴庭法官質疑,今次大橋工程是否要進行獨立環評報告,余若海就指出,法例沒有規定一定要做,環保署長是按個別工程的情況作出決定,在今次個案便決定毋須進行獨立環評。
案件涉及港珠澳大橋兩份環評報告,環保署於09年10月批核報告內容,同年11月發出環境許可證。高等法院今年4月裁定,由於環評報告未有做基線評估,要被推翻。環保署不服,並表示判決會對今後的環評,及《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執行原則,有重大影響,決定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