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表示,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保安安排引起極大關注,警方設立的「核心保安區」是創新的說法,當局有必要釐清其法律含意。
陳文敏表示,李克強到訪港大引起的保安爭議,令人關注警方是否有法律理據,在校園內設立核心保安區。他指出,法例賦與警方執行職務時,有相應權力,但必須寫明警權的範圍,並非由職責或其他法例引伸,法例應有修改的空間,確保警方行使權力時合理,以及與社會期望相稱。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曾昭科表示,「核心保安區」是警方內部名詞,在每次涉及示威或遊行的行動指令中都有提及。不過,他承認今次事件警方有改善空間,包括加強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