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NationalBankofIndianapolis(NBI)銀行「擺烏龍」,錯誤地將約82.3萬美元(即近640萬港元)轉帳到一家電子公司在香港匯豐銀行開設的戶口,涉案公司董事股東不但沒有歸還款項,反而將「意外之財」分成16次轉帳到7家公司,更辭去董事一職,他較早前被裁定一項偷竊罪成,今日在區域法院裁被判處入獄22個月。
28歲被告蔡昭榮透過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在內地出生,05年在北京當地的大學畢業,被告擁有律師資格,被告公司有80名員工,另被告已償還所有款項。
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其後雖然已退還所有款項,家中有患重病父親需照顧,但案件涉及金額大,案情嚴重,被告在短時間內,分多次匯走款項到其他戶口,是有意犯案,必須判監。
案情指,友維電子報稱公司地址在深圳,在香港匯豐銀行設有戶口,被告為該戶口唯一簽名授權人。去年6月19日至7月22日期間,NBI錯誤將82萬多美元轉帳到友維電子的匯豐銀行戶口內,NBI曾去信友維電子公司深圳地址,要求歸還款項,但得不到回應。NBI最後透過律師代表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