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特首案律政司考慮提出上訴
2011-09-02 (18:40)
兩名社民連成員黃俊杰和黃浩銘今年3月涉嫌手持一盒粟米斑腩飯,走近行政長官曾蔭權示威,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名,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宣判,2人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當庭獲釋。
裁判官表示,2名被告黃俊杰和黃浩銘都有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但沒有明顯證據顯示,這些行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者激使其他在場人士破壞安寧,裁定2人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表示,刑事檢控科正研究裁決,考慮是否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