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水果商「呃秤」判罰款
2011-09-08 (15:36)
中秋節臨近,海關今日提醒市民小心不良商販售賣不足秤的貨品。

        本年首8個月,共有7名水果商販因供應不足秤的水果予顧客,承認觸犯《度量衡條例》被定罪,被判罰款1000元至3400元不等。另有10名水果商販最近亦涉嫌違反相同罪行,將於稍後被檢控。

        過去數月,海關人員多次喬裝買家在銅鑼灣、灣仔、香港仔、觀塘、旺角、佐敦、荃灣及元朗的水果檔購買提子、龍眼、荔枝、山竹、金桔和車厘子等水果。

        調查發現該17名水果商販中,其中1名流動水果檔小販使用不準確的量重器具秤量車厘子,其餘商販則以口述誇大貨品重量,抵觸《度量衡條例》。

        根據政府化驗所的檢驗報告,該17名水果商販所出售水果的實際重量較所宣稱的重量為輕,相差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不等。

        海關發言人表示,海關人員會繼續嚴厲打擊商販「呃秤」的不法行為,以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公平的營商環境。

        根據《度量衡條例》,任何人在按重量或度量供應貨物時,必須按淨重量或淨度量供應;假若貨物的實際重量或度量少於所宣稱的供應量,即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元。任何人如管有或使用不準確的度量衡器具作商業用途,即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