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對英國夫婦耗盡畢生積蓄,花了一年時間,斥資二十五萬英鎊(約三百二十萬港元)在薩福克郡門杜沙姆•格林鎮一塊買來的空地上,興建了一幢大屋。屋建好了,當他們滿心歡喜準備遷進這個新的安樂窩時,當局突然向他們發出清拆令,下令他們把整間屋拆掉,理由是他們在錯誤地點建屋,正確地點應該是目前位置向左移十五呎。
克里斯和法蘭西絲•亨廷福德夫婦接到當局的清拆令後,有如晴天霹靂,氣上心頭,決定提出上訴。
他們說,他們購買那幅地時,已經附有建屋許可證,但他們的大屋臨近建成的時候,地產代理才通知他們建屋的地點錯了。
兩夫婦曾經向地方相關部門交涉及申請在現址建屋,但不獲受理。當局堅持要他們把剛起好的大屋拆掉。
那幢大屋至今已被丟空了十八個月,亨廷福德夫婦無法搬入內居住。上訴過程十分繁複,文件來文件往,也爭拗了無數次,拖了一段長時間也無法解決。兩夫婦不勝其煩,大受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