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印第安納大州一名12歲男童被控開槍殺死6歲弟弟,周五獲法庭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法官另定日期判刑。法官相信,男童犯案的時候,並非蓄意要殺人,而只是因小事與弟弟爭執,舉起步槍指向弟弟及扳機,弄出人命。
案發於今年6月30日,被捕男童當時只有11歲,在家中開槍打死6歲弟弟安德魯•弗賴伊。此案在美國引起哄動,總共有20人出庭作供,超過70件證物提堂。
主審法官伯納姆在判詞中指出,無證據證明被告開槍時,是有意圖或蓄意殺人。不過,主控官陳詞時曾經說過,男童曾經參加過狩獵活動,知道及明白一支點22口徑步槍是可以奪命的,因此法庭裁定他誤殺罪成。
根據量刑標準,法官有多項選擇,例如可能判男童入更生中心一段時間,包括下令他參與培訓課程,或者判處羈押他至18歲,之後再緩刑直至21歲。在判刑之前,男童需還押青少年羈留中心,期間要接受精神及行為評估。感化官會視乎他的表現,向法官提出判刑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