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飼養32隻活雞過夜被捕
2011-09-12 (19:21)
一名身為新鮮糧食店持牌人的51歲男子,星期六在石籬商場一新鮮糧食店內飼養32隻活雞過夜,被食環署突擊搜查行動拘捕,涉嫌違反《食物業規例》中「不可在零售點存留活家禽過夜」規定。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