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慈善業建議可作修改
2011-09-14 (10:28)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早前發表《慈善組織》諮詢文件,多方抨擊對慈善的宗旨及性質定義不清。法改會慈善組織小組委員會主席陳智思表示,規管慈善事業建議可作修改。

        陳智思表示,小組較早前發表諮詢文件,建議成立獨立監管機構,規管本港所有慈善組織及籌款活動,並建議訂立「慈善法」,很多團體特別是宗教團體都關注監管機構的權力問題,他指出這建議是參考外國的做法。

        陳智思又指出,由於現時有不少慈善組織,由不同政府部門規管,有社會人士擔心,假如建議落實,會出現架床疊屋的情況。亦有團體擔心,他們除了提供服務,亦包含「倡議」的角色,在建議落實後,他們是否須受規管。

        他又強調,文件並非代表政府立場,小組下月底諮詢期滿後,會整理好意見,再提交法改會。

 
相關新聞
大馬電視攝影師索馬里遭擊斃 2011-09-03 (11:09)
慈善組織爭邀凱特加盟 2011-07-17 (16:09)
百所「自主學校」擬明年九月開設 2011-06-22 (06:28)
劉醇逸騎「哈雷」助威預防嬰兒猝死 百餘摩托籌款 2011-06-20 (06:21)
當局無意取締任何慈善團體 2011-06-19 (11:14)
陳智思強調非要過分規管慈善組織 2011-06-18 (09:44)
陳智思冀立法加強慈善組織透明度 2011-06-17 (12:44)
法改委倡設獨立組織管慈善活動 2011-06-16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