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韓政府15日正式向日本政府提議,就「慰安婦」問題進行雙邊磋商。
南韓外交通商部通過日本駐韓大使館轉達上述提議。南韓政府表示,日韓雙方在《韓日請求權協定》中對「慰安婦」、原子彈爆炸受害者等的賠償請求權問題存在分歧,而該協定第三條規定:「關於協定解釋與實施造成的糾紛,兩國首先通過外交渠道解決。如果外交努力失敗,將提交仲裁委員會處理。」
日韓於1965年簽署《韓日請求權協定》。日本政府一直聲稱,已通過該協定了結賠償責任,個人賠償請求權也因此被自動放棄。南韓外交通商部表示,南韓政府一直堅持日本政府對「慰安婦」負有責任的立場,如果日本拒絕韓方提議,南韓將採取進一步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