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電工程署今日宣布,按專用石油氣加氣站的合約規條,調整專用氣站在201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的車用石油氣上限價格。
機電工程署發言人表示,10月1日的調整反映9月的國際石油氣價格變動。經調整後,各專用氣站車用石油氣的上限價格為每公升4.44元至4.86元不等,減幅為每公升0.11元至0.12元。
發言人指出,石油氣上限價格是按照指定的定價公式釐訂。該定價公式包括國際石油氣價格及石油氣營運價格兩個元素。國際石油氣價格是上一個月的國際石油氣價格,而石油氣營運價格則按上年度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於每年2月1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