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否認向報案人索取貸款 |
2011-09-28 (17:45) |
  廉政公署拘捕及起訴一名警長,控告他涉嫌在未經許可下,向一名詐騙案報案人索取兩筆貸款。被告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今日否認控罪。裁判官吳蕙芳將案件押後至11月1日再提堂,並批准被告以現金一千元保釋。 梁偉賢,47歲,於星期一被拘捕及起訴兩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 被告於案發時駐守天水圍警署的刑事調查隊。當時,一名女士向該警署報案,指稱遇到一宗詐騙案,而被告被指派監督該案的調查工作。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09年10月至2010年6月期間,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先後向該名女士索取兩筆據報分別為幾千元及幾萬元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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