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出席香港大學百年校慶,3名被困後樓梯的大學生,到法律援助署申請法援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象徵式賠償。
4日早上3人與協助他們的律師何俊仁,到法援署申請法援,向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象徵式賠償。
其中港大學生會幹事李成康表示,將控告非法襲擊及禁錮罪,沒有想過賠償問題,只是覺得「應該做就去做」。申請民事訴訟,是要對警務處處長提出嚴正抗議,不滿警察當日進駐校園和採取過分武力對付學生,事後將責任推向校方。
他們要求警方公開當時的所有人證、物證資料,以查明警方執法時是否明知越權,仍然傷害市民的身體和自由。
何俊仁表示,建議李成康等人,除了人身傷害賠償外,亦要求懲罰性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