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立法禁魚翅交易
2011-10-08 (10:11)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布朗7日簽署一項法案,禁止在加州出售、經銷和持有魚翅。

        該法案規定,自明年1月1日起,加州禁止進口魚翅,已經進入加州的魚翅,將在7月1日前全部處理。這意味著加州這個美國境內魚翅消費量最大的區域,通過立法將完全禁止魚翅交易活動。

        為保護野生鯊魚資源,美國夏威夷、俄勒岡和華盛頓州此前已通過有關禁止魚翅的法律。

        布朗所簽署的「AB376」法案,由加州蒙特瑞水族館和美國亞太海洋和諧聯盟支持,華裔眾議員方文忠和霍夫曼在今年2月14日提出,5月23日在加州眾議院以65票比8票,9月6日在參議院以25票比9票獲通過,10月7日正式成為法律。

        布朗發表聲明表示,以獲取鯊魚魚翅為消費目的的行為,造成世界範圍內鯊魚大量減少,同時割去魚翅再把鯊魚扔回大海的方式不僅殘忍,而且對海洋環境有害。

        布朗引用數據指出,有的鯊魚種類消亡90%以上,對海洋生態環境帶來嚴重影響。他指出,為了後代利益著想,他簽署了這項法案。

        此項法案自提出後在加州華裔社區引起強烈反響,政界、業界和普通民眾表現出兩極分化的態度。

        方文忠引用環保組織提供的資料稱,加州是除亞洲之外魚翅需求量最大的地方,美國85%的魚翅乾貨都是通過加州進口。漁民為謀取利益活取魚翅,再把流血的鯊魚扔回海洋任其死亡。市場1磅魚翅售價超過600美元,而1磅鯊魚肉不到1美元。

        方文忠表示,自己所為是對的,值得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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