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禁18歲以下人士曬太陽燈
2011-10-10 (15:08)
鑑於曬太陽燈會增加患上皮膚癌的風險,美國加州州長布朗開全美先河,簽署一項法案,禁止18歲以下人士進行這種人工日光浴。

        法案將於明年開始生效,想要擁有一身古銅色肌膚的加州少男少女,必須要等到成年後才能使用日曬機。

        加州現行法律規定,14歲以下不得曬太陽燈,15至17歲人士則必須取得父母同意,才能使用日曬機。

        加州現時決定修改法律,把曬太陽燈的年齡下限,提高至18歲,新法將從明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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