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競爭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舉行會議。工商界議員擔心,條例觸發不必要的訴訟,有人或團體以個別市民名義申請法援,提出違反競爭的訴訟,其中中小企沒有足夠財力應付。
經濟動力的工業界議員梁君彥及民建聯的進出口界議員黃定光關注,有人或團體針對大企業或中小企,以個別市民名義申請法援,提出違反競爭法的訴訟。其中小企業的財力遜於大機構,沒有能力應付這類訴訟。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黎蕙明表示,法例備有兩種投訴途徑,一是受害人向「競委會」投訴,再由「競委會」調查跟進。另一途徑是獨立投訴,若受害人不滿競委會的決定,可直接向審裁處提出。
至於受害人能否申請法援挑戰違反競爭法的公司,黎蕙明回應,要視乎申請人的個人資產,以及案件是否符合申請法援的規定,政府稍後將提相關文件。
經濟動力的商界議員林健鋒也擔心,競爭法引起不必要的訴訟,增加中小企的營商成本,要求政府計算有關法例通過後中小企增加的營商成本。不過,民主黨的直選議員何俊仁則認為,只要法例符合社會目標,企業實行時都要付出。
黎蕙明重申,局方下月將回應中小企的憂慮,強調當局沒有拖延立法,全球逾百個國家實施競爭法後,為社會及經濟帶來好處。
但是,自由黨的航運交通界議員劉健儀強調,香港應視乎實際發展需要,不一定要跟隨外國立法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