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開拓土地穩定供應 |
2011-10-12 (12:53) |
  施政報告中提出方法,開拓土地資源,以確保可應付平均每年40000個各類住宅單位供應的需求。 開拓方式包括釋放約60公頃工業用地作非工業用途,其中半數可作房屋發展。 探討在維港以外進行適度填海。 利用岩洞重置現有公共設施,從而騰出公共設施原址的土地資源,初步選定的項目包括沙田污水處理廠和摩星嶺及堅尼地城食水配水庫。 檢討新界沒有植被、荒廢或已平整的綠化地帶,將失去其原有功能的土地改作房屋發展用途,首階段涉50公頃。 檢討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的土地,以避免長期被預留,卻無明確發展計劃的土地未被善用,並研究減低政府公用設施對周邊土地發展的限制。 研究將約150公頃位於北區及元朗主要用作工業用途、臨時倉庫或荒廢的農地作房屋發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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