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稱陳振聰冀任慈善基金執行人
2011-10-24 (11:06)
在龔如心千億遺產爭奪案中,三度敗訴的商人陳振聰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許可,今早在終院審理。

        代表陳振聰的大律師在庭上表示,陳振聰所持有的06年遺囑是真確的,由於遺產款額巨大,陳振聰有當然權利上訴,又指陳振聰並非想取得整筆遺產,只是想出任遺產信託基金執行人,希望終院行使酌情權,准許陳振聰上訴,否則對他不公平。根據規定,如果案件涉及的金額超過100萬,當事人有權提出上訴。

        不過,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質疑,案件與公眾利益有何關係,陳振聰提出上訴,必須有新的理據。

        陳振聰的弟弟陳振國,今早到庭,但陳振聰今日不會到庭。

        預計案件會聆訊數小時,但未知道是否即日會有結果。今次是陳振聰最後的上訴機會,如果終審法院不接納他的上訴許可申請,即指龔如心千億遺產爭奪案亦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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