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註冊處今日公布,近日發現由於在資料輸入和核對過程中發生人為錯誤,紀錄冊內有些關於商標註冊申請的提交日期、具有優先權的聲稱,和某些商標狀態的資料需要更正。
該處的內部審計發現有78項註冊記錄及13項申請記錄所顯示的提交日期不準確。當中73項註冊記錄及9項申請記錄所顯示的提交日期比實際提交日期為後,5項註冊記錄及4項申請記錄所顯示的提交日期比實際提交日期為早。
由於只有極小部分個案顯示的提交日期較實際提交日期為早,該處認為有關的註冊擁有人/申請人/第三方可能被影響的風險很低。
另有109項註冊及4項申請記錄所顯示的具優先權的資料不正確。原因是有關商標曾作修改,將某已註冊商標的圖示加入申請註冊商標的圖示。在這情況下,具有優先權的聲稱應被刪除,但註冊處發現有關詳情仍然記錄在紀錄冊內。
該處也發現34個註冊及16個申請應為單一商標的記錄被顯示為「一系列」的商標記錄。
該處已通知有關的註冊擁有人/申請人/受影響人士,知會他們註冊處擬根據《商標條例》對有關註冊記錄或申請記錄作出的修改。註冊處亦會在香港知識產權公報刊登通告。
為防範類似事件再發生,該處已提示所有有關員工輸入準確資料的重要性,並向所有有關員工提供培訓和工序參考清單;在電腦系統加入額外提示,以提高員工的警覺性;並制訂更嚴密的內部審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