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明令禁師生戀
2011-10-31 (10:50)
在台灣,教育部明令禁止師生戀。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基於專業倫理,老師與學生不宜發展親密關係。

        吳清基說,如果課堂上真的有師生戀,老師跟學生應該要各自回避。至於違反規定的老師是否要解約,吳清基只強調各校都有規定,他重申教育部的立場,針對師生戀不僅是不鼓勵而且是絕對禁止。

        台灣教育部最近根據今年2月發布的「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防治準則」第7條,規定「教師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不得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教師違反聘約,可能受到停聘或解聘等處分。

        據報,去年有36位教師因性侵性騷擾、行為不檢有損師道遭到解聘,今年以來,有一位高中老師、二位大學教授因此遭到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