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漁船船長張天雄被日本海上保安部門逮捕,移送到長崎地方檢察廳。今天上午,長崎地方檢察機構向地方法院以涉嫌違反《漁業法》起訴張天雄。法院處以30萬日元罰金判決(約2.4萬人民幣)。張天雄在繳納罰金後被釋放。
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洪磊昨日表示,今次只是一宗漁事案件,望日方切實維護中方船員的合法權益,盡快妥善處理事件。
據報道,海上保安部門指控張天雄涉嫌違反《漁業法》,進入日本領海,以及無理會警告停船,逃避檢查。事發在星期日,張天雄駕駛漁船「浙岱漁04188號」,進入長崎附近的日本長崎縣五島市鳥島附近海域,拒絕停船檢查、被日方巡邏船經過四個半小時追截後,撞船將他截停,將他和10名船員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