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旬保安員聲稱比自己年輕廿載的妻子,去年勾引年輕男子而搞婚外情,從此威逼丈夫做「奴隸」,醉酒回家後百般凌辱,丈夫難忍「戴綠帽」,在女兒面前以兩樽通渠水向愛妻「照頭淋」,令她四成多的皮膚燒傷,留院一個月後不治。丈夫較早前被裁定誤殺罪成,今早在高等法院被判處入獄8年。
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一直與妻子有婚姻問題,聲稱對方有外遇,但其實有外遇的是被告自己,法官斥責被告自私,將兩樽通渠液淋向妻子,令妻子受極大痛苦,身體嚴重受傷,在醫院煎熬一個月才死亡。
法官又指出,被告在9歲女兒面前,向妻子淋通渠液,暫時難以評估對女童日後的心理影響。
案情指,去年6月28日,60歲的被告黃志誠於家中被死者辱罵,死者又企圖抓他下體,聲稱要「閹割」他,被告盛怒下,不理女兒的阻止,從家中大門至廁所追趕死者,並以通渠水向她「照頭淋」。事後被告雖以花灑沖走死者身上的腐蝕液體,但送院後證實死者有四成半的皮膚遭灼傷,留院一個月後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