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處理與新政府大樓有關的公眾集會及遊行事宜。包括人權監察及民陣等多個團體都批評,警方的遊行安排及態度,阻礙市民表達訴求。
團體表示,警方常以不想影響交通為理由,建議的遊行路線大部分經海旁,亦不願意開放行車路,遊行人士未能在鬧市充分展示訴求,而警方要求遊行人士上天橋,亦不便傷殘人士及長者。代表亦批評,示威區的位置太小,與及未能近距離接觸官員。
保安局及警方就強調,尊重市民集會權利,絕對無意以任何手段阻礙集會遊利,並盡力提供協助。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伍江美妮表示,與新政府大樓有關的遊行,警方設定了14條遊行路線予主辦單位參考,但實際使用那條路線,會再與主辦單位商討,最重要是平衡公眾安全,及減少對其他市民造成不便。
她又強調,即使是馬路亦可申請使用,當局無意阻礙市民表達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