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進出口貨物分類表明年生效
2011-11-14 (17:10)
海關今日提醒進出口界人士於明年1月1日或以後裝運的進出口貨物,必須按照「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協調制度)」2012年版報關。

        有關修訂內容已於11月11日出版的憲報刊載,並將於2012年1月1日起生效。

        修訂主要涉及農業、化學、紙製品、紡織原料、賤金屬及機械等範疇。修訂摘要及受影響貨物編號的對照表可在政府統計處網站免費下載。

        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協調制度)是根據世界海關組織所制定的貨物名稱及編號協調制度而編製。香港已於1992年全面採用協調制度。世界海關組織2009年對協調制度作出220項修訂。為了確保香港的貨物分類制度能繼續與其主要貿易夥伴相容,香港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該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