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機場原董事長張志忠受賄開審
2011-11-16 (09:07)
首都機場原董事長張志忠受賄案,昨在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張志忠對於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檢察官指控,1996年至2010年間,張志忠在擔任中國民用航空局部門負責人、首都機場集團公司總經理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貨運包機和貨運計劃調配以及審批、機場工程項目承攬、人員工作調整、安排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款物,共計472.77萬。
張志忠稱,直到現在才悔悟,當初好心幫朋友的行為觸犯了刑律。
法院對此案當庭未作宣判。
 
相關新聞
浙江夫婦開羅遇害身亡
2011-08-17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