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炳墀賄選案下午裁決
2011-11-18 (13:13)
退休練馬師簡炳墀涉嫌選舉舞弊案,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案件下午作出裁決。

        現年73歲、報稱退休人士的被告簡炳墀早上抵達粉嶺裁判法院應訊。裁判官昨日已經表示簡炳墀賄選罪表證成立,控辯雙方今日結案陳詞。辯方律詞質疑,控方證人的可信性。但控方表示,證人廖富壽的證供可靠,他並非簡炳墀敵對陣營的人士,與簡炳墀不相熟,沒有動機誣衊被告,即使他的證供與其他證人不是完全琣X,亦不可以否定他的證供可靠。案件將於下午3時半作出裁決。

        案情指,退休練馬師簡炳墀於今年2月27日在2011年上水區鄉事委員會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即在無合理辯解下,向廖富壽提供港幣13萬元,以誘使廖在該選舉中投票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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