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財潛逃港漢使用虛假文書判刑
2011-11-21 (23:00)
任職香港一間投資公司客戶經理的42歲男子,04年5月開設了2間與其客戶公司同名的鏡子公司,未得其客戶同意沽售客戶的所有股票,將得益1千萬港元轉帳到其鏡子公司,得手後潛逃往加拿大。至09年10月終在加拿大被捕,今年4月14日引渡回港。該42歲男子因以欺騙手段在銀行紀錄內促致記項及使用虛假文書罪名,今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6年零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