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表示,重視選民登記制度的完整性,當局正跟進選民登記地址的問題,包括其中一宗只填上「元朗落馬洲」的個案。
對於有人建議,選民登記時須出示住址證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何健華稱,會在不影響市民登記意欲下小心考慮。他認為,如果要求市民在流動登記站登記時,需要提供住址證明,可能影響市民的登記意欲,當局需要在出示證明文件與不影響登記意欲之間,取得平衡。他強調,現行法例要求選民要有固定居所,才有投票權。
何健華又表示,政府重視選民登記制度的完整性及公正性,如果發現選民登記的地址不完整或屬於商業地址,處方會向選民查詢,對可疑個案,會轉交執法部門跟進。而一些透過郵遞投票通知卡和電話都接觸不到的選民,選舉事務處會剔除他們在選民登記冊上的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