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保質期不符2治咳嗽傷風藥水
2011-11-24 (22:58)
衛生署在恆常巡查揭發,市面「萬咳療」及「咳快寧」2種治療咳嗽傷風藥水保質期只有6個月,與持牌藥物製造商萬輝藥業有限公司(萬輝)註冊產品的保質期2年不符,根據香港法例第138A章《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產品被視為未經註冊。衛生署指令持牌藥物製造商回收所有產品,並呼籲:「藥房必須停止供應有關產品予客人。市民如正在服用上述藥物,應停止服用;若有疑問,應向醫護人員尋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