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指執法前宣傳是一貫做法
2011-11-28 (18:20)
發展局表示,新界村屋僭建物的問題,多年來備受各方面的關注,發展局一直就有關課題與鄉議局,定期作出討論和跟進。

        發言人表示,在推行執法工作前進行宣傳工作,是屋宇署一貫的做法。村屋僭建物的存在,反映有關村民對新界豁免管制樓宇的認知薄弱,而他們對法例上就村屋的規劃、設計和建造所訂的規範也欠缺充分理解。

        發言人表示,完全理解請願鄉民的關注,但局方也有責任保障建築和公眾安全,依法辦事。發展局亦實際地認真考慮了鄉郊情況和鄉議局表達的意見。有見及此,除對違例情況嚴重和對公眾安全具較高潛在風險的村屋僭建物加強執法外,對其他違例情況相對較輕和潛在風險較低的僭建物,會採取較寬容的做法,透過將推行的申報和定期檢測計劃,保障建築物結構安全。

        當局也理解村民對改善生活環境和提升舒適水平的訴求,故此特別容許某些指定小型環保和適意設施,無須地政總署或屋宇署批准,也可保留或日後隨時加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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