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居民聲稱在福建被搶劫傷害案件,福建省公安機關查明,懷疑當事人為自傷自殘行為。
福建省公安廳28日在福州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安廳刑偵總隊總隊長葉穎說,11月4日19時35分,台灣居民胡其揚,通過其妻龔紅芳向莆田市公安局報警稱,在涵江區江口鎮新墩村被人持刀搶劫,手掌被砍斷。接警後,莆田市公安局即立案偵查。省公安廳和莆田市公安局隨後組成專案組,全面開展偵查工作。
葉穎說,經現場勘驗、調查和技術檢驗鑒定,胡其揚左手損傷排除防衛抵抗傷,排除他人傷害形成。
現場血跡中檢出麻醉藥成分,說明當事人致傷時使用了麻醉藥。同時,公安機關獲取了被丟棄藏匿的致傷刀具等重要證據,進一步證實胡其揚左手的損傷為自傷自殘。
在調查過程中,葉穎說,福建警方與台灣警方啟動共同打擊犯罪聯繫機制,並進行情資交換與案件協查,兩岸警方均為對方的調查工作適時提供了必要的協助。
據了解,胡其揚於11月3日入境前在台灣購買了巨額人身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