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居民胡其揚聲稱在福建被搶劫傷害案件,福建省公安機關查明,懷疑當事人為自傷自殘行為。同時,台北刑事警察局扣留盤問胡其揚,懷疑他月初在福建莆田自行斬斷手掌。
福建省公安廳28日在福州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安廳刑偵總隊總隊長葉穎說,11月4日19時35分,台灣居民胡其揚,通過其妻龔紅芳向莆田市公安局報警稱,在涵江區江口鎮新墩村被人持刀搶劫,手掌被砍斷。接警後,莆田市公安局即立案偵查。省公安廳和莆田市公安局隨後組成專案組,全面開展偵查工作。
葉穎說,經現場勘驗、調查和技術檢驗鑒定,胡其揚左手損傷排除防衛抵抗傷,排除他人傷害形成。
現場血跡中檢出麻醉藥成分,說明當事人致傷時使用了麻醉藥。同時,公安機關獲取了被丟棄藏匿的致傷刀具等重要證據,進一步證實胡其揚左手的損傷為自傷自殘。
在調查過程中,葉穎說,福建警方與台灣警方啟動共同打擊犯罪聯繫機制,並進行情資交換與案件協查,兩岸警方均為對方的調查工作適時提供了必要的協助。
據稱,60歲台商胡其揚於11月3日入境前在台灣購買了3,100萬元新台幣保險。
台灣刑事局副局長楊源明表示,福建公安單位初步調查認定發現,在偵辦過程中,胡其揚和報案人所供述狀況與現場訪查、勘查、鑑定不相符,因此並非胡其揚當時報案所指稱的搶劫傷害案,認定是「自傷自殘案」。
調查發現,在胡其揚的血液內,檢出含有麻醉藥的成份,公安亦找到造成損傷的刀具。據法醫鑑定,胡其揚的左手掌共被砍16刀,集中分布手掌8公分範圍內,除非胡遇劫時不抵抗,否則不可能只集中傷勢在狹窄範圍內。
福建公安並發現,胡其揚自稱受傷後,可自行走返家,且由大陸籍配偶報案,沿途居民均未聽到或看到案發經過,現場沒有追趕痕跡,以及呼救慘叫的聲音。
但胡其揚的女兒胡怡玲不滿福建公安的調查,稍後會召開記者會。重申:「父親絕不會為了詐保連手掌都不要。」
胡其揚11月初在福建莆田遇劫,左手掌遭劫匪斬斷,隨身財物被搶奪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