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達明指選民更新地址未設限
2011-11-29 (09:57)
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被指由港島南區搬往九龍城居住後,在區議會選舉中仍返回南區投票。張達明解釋指,自己去年年底搬屋後,但仍保留在南區的單位,未有放售。

        他又指,現行法例未有規定在搬屋後一定時限內,便要向選舉事務處更新選民登記資料。

        張達明表示,現時法例沒有要求選民搬屋後,要在一定時限內申報新的地址,他認為這符合一般精神,不想煩擾選民。他又認為,政府要考慮應否修例時,亦要考慮對市民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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