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目前的《職安條例》並沒有歧視職業司機。
張建宗表示,雖然《職安條例》不涵蓋職業司機的駕駛職務,但是若他們進行僱主分派的非駕駛工作,則受該條例保障。此外,《僱員補償條例》訂明僱員於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包括在工作期間中暑或因工作過勞導致受傷或死亡),或僱員患上指定的職業病,僱主必須負起補償責任。該條例也適用於受僱的職業司機。因此,現行法例並沒有歧視職業司機。
他又強調,政府一直關注職業司機的安全,當局在檢視現行有關職業司機的職安健安排時,會徵詢運輸及房屋局的意見,以進一步加強對職業司機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