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位於紅磡一曲街37號地下的「錦記粥粉麵飯」,因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衛生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14天,至12月27日須暫停營業。
今年5月和9月,有關店鋪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5500元。署方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30分,店鋪因此須停牌14天。
2009年10月和去年10月,也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而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4000元,食肆持牌人因而被記下30分,店鋪於今年1月25日至31日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